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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「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」及「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」,並於101年3月1日起實施,3~5月為勸導及宣導期,自101年6月1日起如車輛停車超過3分鐘未熄火將開罰,車主應養成停車即熄火習慣,共同改善環境空氣品質。

詳見:http://video.epd.ntpc.gov.tw/~joomla/index.php/component/content/article/18/663-10103-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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